新物料承認

 

 6.19.2 品保按《進料檢驗作業程序》對試產零配件依試產簽樣品及圖紙要求進行物料檢驗,填寫《進料檢驗表》、檢驗結果提交工程部產品負責人,由產品工程師確認、判定退貨或可加工動作。

6.20 PP試產

    6.20.1全新產品至少EP,PP兩次試產,舊產品改良只需1次試產。

      6.20.2 鐵管課依試產《BOM》及《工程圖紙》,根據《產品試產作業規範》進行鐵管試產,由工程模具課、產品工程師同鐵管課課級主管共同確認試產結果,由產品工程師簽正確樣品給鐵管課留樣。

6.20.3成型課依試產《BOM》按照《塑膠成型作業指導書》進行新產品試產,並提供試產報告。

      6.20.4生產部針車課依試產《BOM》及工程部提供之樣品,按照《軟件作業指導書》進行試產,並根據試產狀況制成軟件試產報告,提交工程部審查。

6.20.5由品管依圖紙要求對試產物料進行檢驗,並對新物料填寫《物料檢驗表》,針對合格及不合格物料貼上標簽,由工程部根據不合格比率及實際狀況判定是否重工或修改動作。

6.20.6生管部負責確認試產物料是否備齊﹐并安排生產線執行試產﹔產品工程師負責組裝首樣確認零配件、成品結構功能的正常性。

      6.20.7試產時由工程部主導,生管安排試產時間、生產部安排試產,各部門協助並填寫試產報告。

   6.21新物料承認

       6.21.1品保依《物料承認管理辦法》,工程部協助對新物料進行承認動作。

6.21.2 新物料承認可以在EP試產前后,PP試產前后任一階段,但必須滿足如下條件:必須為模具制品,不帶有任何人工校正方法所得,數量必須足夠以具有隨意抽樣之代表性.

   6.22 PP試產成品測試:

6.22.1 試產完成后由品管開立《內部送測申請單》﹐將試產之成品(全新產品至少12PCS,舊產品至少6PCS以上)送至品保實驗室進行全面的相關測試。

6.22.2品保依照《成品測試作業程序》對成品進行相關測試,並做出正確的判定及《測試報告》。

6.22.3 由品保確認測試項目可行,並制定《測試計劃書》,並對產品各項測試評估,如:安規、功能、耐久性、包裝、外觀、商品性測試.測試完成后做成《測試報告》發給相關單位。

   6.23 試產檢討:

6.23.1 試產檢討會須在品保對試產樣品測試完成后方可召開。

6.23.2 由工程部匯總各部門包括:生產、工程、業務、品管、品保、研發等所提的問題,對試產問題進行分析做成《試產問題/改善對策》。

 6.23.3 工程部主持召開試產檢討會,依據《試產問題/改善對策》於試產檢討中提出,針對試產問題與會人員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建議,工程根據各單位參考意見,主導整個產品所有問題改善直至ok,在會議中由品保裁定試產成功與否,其原則同6.16.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