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產品開發之標準流程

 

1、目的:制訂本公司新產品開發之標準流程、使公司設計之新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力。

2、範圍:凡是貫新公司新產品 (OBMODMJDM) 開發案例,均屬之。

3、權責:

3.1行銷業務處:新產品開發(客戶要求、市場需求)之提出單位,是新產品開發過程中與客戶聯系之窗口,還負責產品寄樣、各階段審查等。

3.2研發部:新產品之機構設計,技術文件制作,手模樣品制作與功能驗證,審查報告之制作。

3.3工程部:從C3開始銜接研發之新產品后續工作﹐建立產品結構明細表(以下簡稱BOM),制作模具.治具.檢具.協助新物料承認.設計工藝流程圖.制訂制程標準操作指導書(以下簡稱SOP),主導試產.試產首樣制作及驗證﹔另﹐工程部直接銜接台灣研發之新產品﹐協助產品之模型發包﹑驗收及組裝并展開后續工作。

3.4品保部:負責公司產品安全性.商品性,耐久性;試產物料之檢驗.制程檢驗標準制訂.量產問題改善確認.新物料承認.量產通知書發行。

3.5EDCU:負責產品圖面與相關資料的發行、保存、回收等文件管理之專職單位。

3.6審查會議:由研發或工程部主持.各階段之執行或配合部門主管及專案人員必須參與,以保證各階段之工作順利進行,具有延續性。

4、名詞定義:

4.1 OBM:公司自有品牌之設計開發案。

4.2 ODM:客戶委託設計之設計開發案。

4.3 JDM :依客戶意向設計并生產之設計開發案。

4.4 EOM:工程或研發部門尚未發表的新產品BOM

4.5 BOM:正式生產用之材料明細表,另稱〔產品結構明細表〕。

4.6 SOP製程作業指導書,另稱〔規範書〕。

4.7 手模樣品:在產品設計階段,為驗証產品之基本功能﹑結構﹐通過CNC、簡易模具或手工制作完成的零件,然后將之組裝而成的樣品.

4.8 首件樣品:新開模具T1試模零件或結合其它現有的共用零件﹐組裝而成之產品。

4.9 產品企劃書:臺灣設計部之企劃課依據市場、客戶、業務、行銷、產品特性、成本結構….等等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,綜合出來的新產品提案報告。

4.10 設計輸入與輸出:

4.10.1 設計輸入:《產品企劃書》或《工作委任單》。

4. 10 .2 設計輸出: 《規格書》、《工程圖紙》&2D/3D圖檔、《手模樣品審查報告》、《EOM》、《BOM》、《專利審查報告》﹑《模具計划書》﹑《首樣審查報告》、《測試報告》、《EP/PP試產審查報告》﹑《零件承認書》﹑《量產通知書》等